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2012·学院奖”专业竞赛执行方案

为了使吉林艺术学院“2012·学院奖”专业竞赛顺利进行,特制订此执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宣传
1、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如招贴条幅、海报、召开动员会议等形式,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参与竞赛;认真组织,力求比赛过程严谨,比赛评比公平公正公开。
2、此竞赛的标题为(以美术学院为例):
吉林艺术学院“2012·学院奖”专业竞赛—素描创作大赛
二、表彰奖励
1、奖项设置:
表演类(音乐、戏剧、舞蹈、艺术教育音乐类)和综合类(文管、公共基础)的比赛项目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4个,优秀奖若干;
造型类(美术、设计、新媒体、动漫、艺术教育美术类) 的比赛项目获奖比例控制在参赛学生数量的15%以内,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对应等级的指导教师奖。
2、奖励:每项比赛结束后,获奖学生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指导教师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获奖证书并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给予特殊考虑,奖金额度如下:
一等奖 1000元         二等奖 600元
三等奖 300元          优秀奖 100元
三、经费使用
1、学生奖金由学院资助。
2、各教学单位每项比赛经费学院资助2000元,超出费用由各教学单位承担。
 
201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