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调动全院广大高教工作者参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广优秀高教科研成果,促进高教科研为高教改革与发展服务,经研究我院决定积极开展第十二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凡校内的教育工作者,自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成果和非高教研究类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2. 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中外文目录、正文)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31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同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50元,著作类每项80元)。联系人:任慧丹、范桐菲、蒋明。电话:0431-85618338、18204305338。 3. 奖励类别和等级 本次评奖分设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
吉林省高教学会将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组评选,评选结果7月中旬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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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2012/0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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