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作为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环节,并为此作出一系列重大部
署。此外,在教育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三十条”)中,从“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育人环节”及“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对高等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因此,为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特别是创新型艺术人才的要求和需要,学院决定启动并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
 
    一、    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的指导思想
 
    《决定》明确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为此,将着力加强“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和基层文化人才两支队伍的建设”。
    未来的文化发展繁荣急需的是:“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等。很显然,这些人才需求都与我院的高端人才培养有直接的关联。
    鉴于综合性艺术院校人才培养中的“金字塔式”结构,对艺术人才的培养应遵循“优中选优、全面培养、特殊施教”的原则,发挥我院综合性艺术院校的多学科教学优势,灵活运用创新型艺术人才的培养方法,采用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特殊教学模式,通过各种专业比赛、展演不断发掘此类人才的艺术潜质和发展后劲,持续开阔他们的艺术视野和强化他们的专业使命感,使他们在未来的发展中成为“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中的光荣一员。
    我院一直都是我省培养基层文化艺术人才的主体,对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发展举足轻重。“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工程” 旨在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我院在培养该类艺术人才方面的传统优势,在保障更好地培养基层文化艺术人才的同时,对高端艺术人才进行特殊培养,为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培养质量优良的后备力量。
 
    二、    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标准
 
    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应做到思想育人标准和专业育人标准的协调统一,做到“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教育部“三十条”)。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良好职业道德
 
    按照国家提出的“文化工作者要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这一要求,我院的人才培养中首先应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在培养方案中要统一在思想政治工作与专业技术教育相互融通的指向,倡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日常教学中应积极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努力追求德艺双馨,抵制学术不端和低俗情趣;养成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艺术品格等。
 
    (二)准确把握创新型高端艺术人才专业培养标准,适时调整基础性艺术人才专业培育尺度。
 
    综合性艺术院校的人才培养具有双重指向,即少而精的创新型高端人才和适应性强的基础性人才。
    创新型高端艺术人才应富于开拓性,具有创造能力,能开创新局面,对未来文化艺术发展可能做出创造性的贡献。他们通常表现出灵活、开放、好奇的个性,具有精力充沛、坚持不懈、想像力丰富以及富有创新精神等特征。因而,他们的专业培养标准应兼顾人格、智能和身心三方面基本要素。诸如:扎实的专业技术与理论基础、丰富的文化艺术知识、严谨高效的治学方法与手段、强烈的专业领军意识和担当意识、为艺术事业无私奉献和终生奋斗的精神等等。
    基础性艺术人才应具有专业领域的一技之长,具备对其它艺术专业触类旁通的潜质,对未来的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可能做出力所能及的推动。
 
    三、    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的措施与手段
 
    教育部的“三十条”中指出:“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鼓励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办法。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我院创新型人才培养保障工作立足于原有的实践性教学体系,主要牵涉两大方面的建设工作,即以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为内环,以制度、政策和师资建设为延展,它们共同构成了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的支撑平台。
 
    (一)        凝练学科特色、拓展专业方向、强化课程建设
 
    当前,人才需求变化所引发学科调整和专业拓展直接涉及对艺术人才知识体系的重新构建。此间,我们要对传统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全面整合,对新办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科学规划;要主动摒弃课程体系中不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陈旧内容,积极倡导加入紧随时代科技进步、文化艺术发展的内容;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完善全面立体化的课程体系。按照技术、艺术和文化,学习、创作和展演,知识、能力和素质三结合的原则,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全面统筹优化专业课与文化课、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合理结构关系,进一步完善适应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较为科学的课程体系。
 
    (二)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政策支持、形成有效机制
 
    高等艺术人才培养中最重要的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艺术氛围之营建,最珍贵的是艺术性的教育体系之构建。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作,将在深入研究高等艺术教育的学科、专业、教学特色,牢牢把握其中的艺术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政策和机制。
    1.推行“双轨制”艺术人才培养计划,构建具有我院艺术教育教学特色的“金字塔”式人才培育模式。在全院各个专业本科学生中,通过严格的专业考核及发展前景考量,遴选5%左右的具有优秀艺术潜质的学生进入特殊的“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通道”。进入该通道的学生,不受现行教学计划约束,可由各个教学单位为他们量身定制专门的专业培养方案,以他们的创新能力、创新水平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根本标尺,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展演、比赛,鼓励他们在某一艺术专业领域成为未来的行业精英或领袖,由此最终形成我院高端专业艺术人才的培育孵化优势,形成我院在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中的特殊高地。未进入“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通道”的学生,仍按照现行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两种教学计划针对不同专业特质和培养取向的学生并行推进,即“双轨制艺术人才培养计划”。
    2.以专业教学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引领,调动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逐步扩大创新型艺术人才的后备队伍,渐次提升创新型艺术人才的整体专业水平。在全院范围内建立“专业教学竞赛机制”。通过举办各种专业竞赛,达到“实践教学、丰富教学、拓展教学、检验教学”的目的,并以此进一步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在全院形成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同时激励学生的艺术创造精神,为学生们创造更多、更大的艺术实践展示空间。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不同专业的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学生自主学习和进行艺术实践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艺术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有创新及创业热情的学生个人和团队,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鼓励他们勇于探索和积极奋进的学习精神,以此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使我院的艺术人才培养工作呈现出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和多种角度协同发展的态势。
    3.整合现有的实验教学资源和人员,树立实验教学环境建设中的“集约化”理念。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优势实践平台的实验教学空间及设备,逐步实现校区内乃至校内的实验、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共享。各分院(或是校区)重新定位工作室的职能,将工作室建设成为分院或是校区直至整个学院全体学生的共享教学空间,必要时设立分院或校区的工作室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及实验室管理员。学院在外聘教师序列中设置外聘专职实验室(工作室)管理员,以完善未来的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建设架构。
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必将一日千里,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一个关键的节点上,我院出台“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工程”无疑是建立在前瞻性的思考、缜密的分析和科学的决策基础上的,相信随着逐渐丰富的“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工程”系列措施的贯彻执行,我院的艺术教育教学事业一定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新的跨越。
 
 
 
 
 
                                    O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