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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

吉林艺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我院于2009年制定了《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来指导该项工作的实施。
2012年9月,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设置与管理,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其中,对艺术类各专业进行了较大调整。在此背景下,学院决定修订原工作细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能转专业一次。
三、各学院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不应超过该学院年级学生总数的5%。
四、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本科学生;
(二)具有本院的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不欠任何费用;
(三)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四)从未转过专业;
(五)转专业试读期满且通过转入专业的考核。
五、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未通过转入专业的专业考试;
(二)学生所学专业上一年没有招生;
(三)转专业试读期满,未通过转入专业的考核。
六、转专业的办理时间与流程
(一)转专业试读
为确保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可以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专业进行专业学习,学院决定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先进行转专业试读,试读期满考核通过者,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转专业试读即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出转专业试读申请,通过相关专业加试后,到拟转入专业试读,试读期为一个学期。试读期结束,拟转入专业对试读学生组织专业考核,考核通过者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考核未通过者,回到原专业继续学习,转回原专业的学生必须补修原专业未修课程,试读期各门专业课成绩取消。
(二)转专业试读的办理时间与流程
1、每年12月上旬,有转专业意向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附件1)填写并打印。辅导员对学生所受奖励或处分情况认定签字,由学生本人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各分院教务办公室负责人员按照本管理办法的四、五条要求,对所有申请转专业试读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申请转专业试读学生汇总表》(附件2),分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2、申请转专业试读的学生于考试前两个工作日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按要求持证参加考试;
3、教务处根据申请转专业试读学生报名情况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形式、科目评委组成应与高考专业加试相同。教务处负责考试信息发布、教师评分和成绩发布,各分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
4、教务处将通过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汇总,报学院领导批准,通知分院准备接收转专业试读学生,试读期为一个学期。
(三)转专业的办理时间与流程
1、次年5月中旬,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试读学生进行试读结业考试,考试的组织、分工与转专业试读考试相同;
2、教务处根据考试结果汇总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通过考核的学生可以按照《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第三条的办理流程办理转专业手续。
七、关于转专业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各分院须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办法等)上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各分院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二)参加转专业加试需要缴纳相应费用,标准按高考专业加试收费标准执行;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获准开始试读以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考试,如考试不及格,必须重修合格,否则不能毕业;
(四)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学生证、学生卡及学生寝室不做变动,如跨校区转专业试读的学生,由学生到宿舍管理科办理宿舍调整事宜;
(五)转专业试读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到新专业报到,并开始新专业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