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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实践教学
6月2日,2020年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会在表演校区A座四楼会议室召开。此次评审委员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校外创新创业导师担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此次评审经学生本人...
近日,2020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暨2020届毕业生优秀成果奖评审会在表演校区C座集控中心召开。 此次评选由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初评、学校复核,共有76名同学参评,其中表演组32人,造型组44人。...
10月21日9:00,2019-2020学年创新型艺术人才评选会于表演校区音乐学院四楼音乐厅召开。担任此次评选会的评审专家有,表演组:资深教授田雨春老师、李焕星老师、彭玉杰老师、计划财务处李庆河副总会计师、教务处史...
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吉艺发[2018]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培育工作,教务处于9月中旬开展2018—2019学年创新型艺术人才量化考核工作,对创新型艺术人才在校...
近日,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中国传媒大学共同举办,省教育厅指导的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简称:大广赛)国赛评审获奖结果揭晓,我校共有9件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其中二等奖2件、三等奖2件...
近日,2019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暨吉林省“创新之星”推选评审会在表演校区C座二楼2A教室召开。 此次评选会由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初评、学校复核,共有49名同学进入评选会,其中表演组17人,造...
近日,2019年创新创业奖学金暨吉林省“创业之星”推选评审会在表演校区A座四楼会议室召开。担任此次评审委员的有党委副书记恽鹏伟、教务处处长庞忠海、研究生处正处级调研员吴珊、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指导教师...
4月12日8:30,吉林艺术学院2018-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评审会分别于表演校区四楼阶梯(A)、(B)教室召开,此次评审会创新组评委由各教学单位推荐产生,创业组邀请投资人、企业家、高校...
3月27日下午14:00,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动员会在校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委副书记恽鹏伟出席会议,教务处处长庞忠海、科研产业处处长刘国伟、研究生处正处级调研员吴珊、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李洪...
1月5-7日,首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年会暨第二届双创实践新技术高峰论坛在天津召开。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主办,天津科技大学承办。全国五百余...
在吉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吉林省高校冰雪创意大赛组委会主办,北华大学承办的首届吉林省冰雪创意大赛颁奖典礼于12月28日在北华大学举行。我校统筹有序、积极组织,共报送155件参赛作品,经过组委会的评审,我校...
12月22日-23日,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主办,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政府承办的2018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年会在陕西宾馆召开。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地区的500多所高校的领导和专家,阿里...
12月26日9:00,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处(院)联合主办的2019年春季赴台高校研修学生意识形态思政教育及安全教育会议在表演校区C座一楼集控中心召开。会议首先由研究生处朱臣处长从政治立场、学习目...
为提升我校教材建设质量,使主编教师熟悉教材出版流程,进一步做好自编规划教材编写与出版工作,12月13日下午我校特邀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音乐分社副主编王菱、编辑董宏宇、编辑戴永曦来我校培训艺术类教材出版相...
12月6日、7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分会主办、中国矿业大学承办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2018年工作年会暨第九届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峰论坛在徐州举行。来自清华大学等256所高校的嘉宾及创投...
近期,由教育部等13个部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下帷幕。经过激烈的角逐,我校荣获国家铜奖1项、省级金奖3项、银奖7项、铜奖6项。其中“脉菜网”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11月17日-20日,我校选派27名教师参加由全国高等...
11月7日8:30分,2018-2019学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分享交流活动在C座五楼多功能教室顺利举办。学校副校长陈吉风出席活动,教务处处长庞忠海、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李芳,以及2018-2019学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参加了活动。活...
一、鉴于有关分院对《吉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相应内容认识较为模糊,现将部分章节解释如下: 1、2009级毕业生可以对应《吉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学分认定标准一览表》(修订)中的最后...
吉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学分补充管理规定 一、《吉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部分章节重新调整后解释如下: 1、本科生在校期间所须完成的最低艺术实践学分为10分,未完成最低艺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