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种类
(一)普通课题
1.立项范围。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立项指南》(除专项部分的第五、第十三至十八部分以外均可),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立项类别。2025年拟立项吉林艺术学院校级教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教育厅教改课题。2025年省教育厅拟立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限额申报。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会,经评审遴选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名单。同时按照省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限额,将符合省对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要求的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择优遴选14项课题推荐申报至省教育厅,其中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5项、“思政专项”1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1项、“四新”建设专项2项、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2项(教材限报1项、实验教学限报1项)。
(二)专项课题
1.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3.“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四新”建设专项,具体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注:我院属“十六、新文科研究与实践”)。
4.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及实验教学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教材建设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参照《指南》第五、十八部分。
其中,思政、“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四新”建设和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如获批省级,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
1.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应是正在我院从事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
2.主持人职称条件和申报类别
(1)申报省级(含校级):申报省教育厅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省教育厅教改在研课题(含省教育厅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在研课题),无校级教改在研课题。
(2)仅申报校级课题:仅申报校级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助教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校级教改在研课题。
(3)仅申报省级课题:仅申报省教育厅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省教育厅教改在研课题,有校级教改在研课题。
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申报2个及以上课题。有主持立项(在研)的省教育厅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申报本次省教育厅课题;有主持立项(在研)的校级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申报本次校级课题。
(二)课题组成员
1.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课题。
三、立项说明
(一)立项比例
本年度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省教育厅要求各类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课题负责人暂先根据研究实际,填写所在课题的研究层次即可。待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整体衡量确定推荐层次后另行告知。
导向要求
1.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学院将遴选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按省教育厅要求,将评审出的校级重点课题择优推荐申报至省教育厅,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条件和保障。
2.鼓励由学院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3.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力避重复研究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在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不予立项。
课题立项研究周期
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省教育厅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填表注意事项
1.“一、课题申报基本信息”:
①研究起止时间:申请省重点课题建议填写“2024年8月-2027年8月”(研究时间:3年内);申请省一般课题/校级课题建议填写“2024年8月-2026年8月”(研究时间:2年内)。
②实践起止年月:包含在“研究起止时间”之内。省教育厅和校级教改课题注重理论研究的同时,也很注重实践研究。实践研究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建议时间至少填写1年。
③表格须填写完整。如有些信息为无(例如职务为无),均填写“无”。
2.“二、课题设计论证”:
①每部分须按要求的字数、字体、字号等格式要求高质量撰写。
②“预期成果”:理论研究成果可结合下述结题要求完成撰写。
A.省教育厅教改课题结题要求: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
B.校级教改课题结题要求: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2篇;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
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吉林艺术学院/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3.“四、经费预算”:
目前暂先参照我院2023年给予的教研课题经费额度填写经费“合计”总数:学院给予省级重点课题2万、省级一般课题1.5万元经费支持;给予校级重点1万、校级一般0.5万元经费支持。最终获批后根据学院给予分配的每年度教研课题经费总额,调整确定每年度最终经费额度。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暂先按意愿填写。具体每项金额按课题研究实际预期填写,不限定。
4.《汇总表》: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勿落项。
请各课题申报人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具体查看《立项指南》,将《申报书》和《汇总表》(Word电子材料原文件)最晚于2024年7月19日(下周五)下午3点前,严格以“XX学院+主持人姓名+申报省级(含校级)/仅申报省级/仅申报校级”命名,其中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姓名+申报书/汇总表”命名,传至344965934@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至省教育厅,另行通知课题负责人组织开展网报,请保持联络畅通。
联系人: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范琳娜。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