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试成绩管理,教务处现对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做如下规范:
一、课程成绩录入时限要求
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课程成绩录入流程
(一)教务处将根据每学期考试安排情况,适时开放成绩录入,一般设置在第一阶段考试及补考、缓考考试开始后;
(二)系统开放后,教务秘书需根据课程性质进行成绩类型设置:
1.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分数(默认),包括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总成绩;
2.体育必修课、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只录入总成绩,将总成绩类型更改为“等级类型”;
3.选修课:以分数(默认)记载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将总成绩类型更改为“等级类型”记载; (备注:等级类型——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相当于90-100分、良相当于80-89分、中相当于70-79分、及格相当于60-69分、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成绩系统中五级制转换为百分制存储时,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0)
(三)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前,需到课程所属的教学单位打印《课程成绩登分表》,进入个人教师账号后同步学生名单,核对名单,如有不符请与教务秘书联系。
(四)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常成绩录入、重修成绩录入和补考成绩录入。
(五)成绩录入实行实分制,不进行四舍五入,确保与学生卷面分数一致;教师将成绩录入完成后先保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提交后的成绩教师只能浏览不能修改,如有问题需上报至教务处运行科。提交至系统的成绩经教学运行科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网页端查看课程成绩。
(六)教师需正确录入缺考、取消等课程成绩标识,其中“取消”标识是用于记载该课程因出勤未达到考核标准或学习效果不能满足参加考试的要求继而由任课教师认定为取消考试资格的成绩。成绩标识为“取消”的课程,记录挂科一次,将不给予补考机会,须重修该课程。
 (七)成绩提交后,如因录入错误、试卷批阅错误、试卷加分错误或系统操作失误等原因需更改成绩的,任课教师需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改报成绩申请单》,说明具体原因并随同成绩原始凭证材料(如学生试卷、系统成绩单、平时考核成绩记录等)一并提交给所在教学单位,经所在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签字后,由教师本人携带材料报到教务处审批,获批后方可更改成绩。原则上只可以改报近一学年成绩,过期不予改报。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