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线上考试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吉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工作依然复杂,为使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特制订我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线上课程考核工作方案。
一、课程考核的总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为中心
用“艺术+思政”的形式,以文化自信为切入点,加强与线上课程考核知识和艺术创作融合的探索,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线上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艺术课程德育功能;用“艺术+防疫”的形式,将考核的专业知识与树抗疫典型相结合,以时效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持续提升课程思政的实效性,切实做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
(一)实施应考尽考原则
 1. 为保障学校教学秩序,推进并鼓励教师创新考核方式,支持探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教学目标,在保证公平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坚持“应考尽考”原则,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2. 因课程性质或条件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不能稳妥实施线上考核、确需组织线下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研究确定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的前两周内完成考核。
    (二)结合专业特点,制定考核方案
    1. 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组织与管理,结合线上教学特点及各课程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制定本单位课程线上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线上考核组织管理,强化线上考核规范,保障考核公平公正,加强考核材料归档管理。
    2. 要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摸排学生设备情况,通知线上考核方式,提前发布考试要求与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考前设备的准备、检测和调试。
(三)丰富考核形式,强化过程评价
1.各教学单位应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多样化课程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考核、论文、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采取灵活的在线考核方式。
    2.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应强化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线上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平时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作业、课堂互动及线上讨论、小论文、小测验等,增强考核评价的多元性,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四)保证考核效果,确保线上考试同质等效
    各教学单位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落实线上考核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认真组织指导任课教师坚持高质量考核,标准不降低,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做好课程考核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资料存档等工作,确保课程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同质等效。
    二、课程考核时间
通识课程考试时间定于6月27日(周一)至7月1日(周五),本学期第18周。
 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的教学计划自行确定。
    三、课程考核形式
    (一)理论课程
    1. 考查类课程。鼓励各教学单位依据专业及课程特点采取课堂演示、课程论文、课程作业(作品)、展演、设计、专题报告、调查报告、研究综述(报告)等方式灵活安排,任课教师可设置时间段,要求学生在具体期限内提交完成。
    2.考试类课程。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及课程特点,利用各教学/考试平台或其他工具(如超星学习通、智慧树、钉钉、企业微信、腾讯会议或其它合适的平台)举行考试。可采用开卷形式,以非标准答案试题进行,学生在线上限时完成,提倡命制以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观题为主的命题方式。
(二)实践课程
    1. 对于已正常完成或采取替代方案已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课程,鼓励结合专业知识,以线上展演、设计、作品、小论文、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作为考核形式,重点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 对于尚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课程或确需组织线下考核的实践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研究确定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完成教学任务的当周内或前两周内完成考核工作。
    五、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线上考核领导小组
1.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教学院长、系主任、授课教师为成员的线上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研讨落实课程线上考核组织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线上考试管理方案及网络、技术等异常情况处理办法与预案。
2.各教学单位按考核课程分别建立联系群,组织负责课程考核的教师和参加考核的学生入群,在考前及时公布期末考核方案,向括考试时间安排、线上考试平台(软件)及学生使用手册或操作流程、教师联系方式信息等,便于学生做好考试准备
3. 结合线上考试的特点,任课教师要明确考试规则,严格考试纪律,严把考试关,采取线上考试和视频监考形式,须选用可靠稳定的在线考试工具,提前做好考试平台测试与演练、试题试做和网络监测等,确保在线考核顺利进行和考核效果。
4.建议监考工作可通过腾讯会议、企业微信会议等模式实施。
(二)考试纪律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对学生的诚信及警示教育,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线上考核氛围,避免在线考核中学生代学、代考、抄袭等违纪作弊现象。
2.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能对试题进行截屏、拍照等手段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 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
3.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学生因网络稳定性、硬件设备等客观条件不具备在线考试条件的,可在开考前一周按程序申请缓考;在线考试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监考教师在确认后学生可申请参加缓考,当次在线考试无效。
(三)成绩评定
各教学单位应把好评阅的规范性和评标准,以保证评分规范化和公平、公正性。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需填写好教学手册、登分表等相关教学存档材料。
(四)教学材料归档
任课教师应做好在线学习时长、互动、作业等过程考核成绩评定记录及佐证材料,妥善保存试题、学生提交的电子版答题纸、监考视频等在线考试资料。按要求交到本单位教务秘书处,归档材料确保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