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管理工作,提高论文、展演(示)质量,教务处特发此通知,希望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执行,落实好各项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不同专业类别的学生按照专业类别不同进行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的开题和写作。指导手册、开题报告、写作要求和格式可从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处下载,下载时请注意区分专业类别。
(二)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11月末报教务处,如果有调整,请重新上报名单。
(三)关于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评审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把握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评审标准,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严格把控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毕业展演(示)质量。教学单位每个专业选出5%的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展演(示)。毕业论文要求5000字以上,毕业展演(示)文案要求3000以上。
(四)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工作结束后,毕业生须将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文案、指导手册、开题报告(纸质、电子文件)、展演作品(光盘)上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汇总提交至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处,统一存档。优秀毕业论文、展演(示)所有材料一式二份。
二、时间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在2020年11月下旬之前进行部署,成立选题审核小组,集体对开题进行论证,学生须在12月下旬前将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给出指导意见后学生开始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文案的写作。开题报告和指导手册、毕业论文、展演(示)文案电子文件需提交至指导教师备份,指导教师将所有材料及电子文件汇总转交给教务秘书存档。
(二)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文案写作。学生须在2021年 4月上旬定稿并打印装订,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文案题目必须与开题报告的题目一致。
(三)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评审。各教学单位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的评审工作,组织学生的毕业论文、优秀毕业展演(示)的答辩工作。
(四)优秀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存档。各教学单位须在毕业典礼后一周内将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所有材料纸介版(作品光盘)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转交档案室存档。
(五)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加大论文及文案的查重力度,杜绝抄袭行为。切实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的质量。
三、对今年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教学管理工作方面。明确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责任,层层落实,保证指导和监督跟踪及时,不走过场。
(二)各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督促学生结合专业特点和毕业展演(示)撰写论文、文案,增强其独立思考意识,使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文案有机地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操作实施中。
(三)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任地履行指导任务。指导教师指导不认真、不负责,甚至不指导是造成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要求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绝不能放任自流,切实把住指导关。
(四)各教学单位可依据各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毕业环节中的具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总结往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工作经验,以学校制定的总体文件要求为基础,建立符合本单位自身专业特点的毕业论文、毕业展演(示)的管理体系,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并报备教务处。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6日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