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高[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简称“大创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遴选操作性强、富有创新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
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结项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结项报告等。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
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
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结项要求:创业训练项
目商业计划书、结项报告等。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
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
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结项要求:工商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财务报表、结
项报告等。
二、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大创计划”主要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要求申请人品学
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对科
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申请人以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其
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项目运行时间为
1-2年,须在申报团队本科毕业前完成。允许跨专业、跨分院组建团队。
3、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指导两个项目。
4、2016年大创计划按照项目运行时间,撤项的项目团队负责人、
成员及指导教师不得申报2017年大创计划。
三、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省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上限3000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上限4000元,创业实践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上限5000元。
2、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上限5000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上限7000元,创业实践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上限10000元。
3、项目结项通过后,经费均凭发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进行报销。
四、报名流程
1、项目申请团队填写并提交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初审申请表》上交分院,各教学单位于5月8日前将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提交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通过初审的项目团队负责人于5月10日下午1点30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说明会。(时间地址:红旗街 造型校区 3楼阶梯教室)
五、学分认定与其他
1、项目结项通过后,参加学生可计入相应艺术实践学分。
2、项目结项通过后,按照各教学单位20课时费标准计算指导教师项目津贴。
3、项目结项通过后,指导教师纳入教师职称评定打分内容。
六、咨询联系方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85618289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初审申请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