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精神,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 “实践性教学体系”,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建立“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竞赛机制”,方案详见附件。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认真研究制定竞赛方案,并做好组织工作,方案于3月16日前报教务处。
吉林艺术学院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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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2012/01
05
浏览次数: 发布者: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