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重点学科及特色专业特别建设基金管理与使用规定

  

  为加强我院各级各类学科及专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该类经费在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的发展建设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学院决定在国家、省财政及学院配套划拨的重点学科与特色专业专项经费中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提取,建立“吉林艺术学院重点学科及特色专业特别建设基金”。
  特别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院已有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的发展建设工作。主要的支持方式为:在某些发展态势良好的学科或专业原有建设资金存在一定缺口时,学院根据其发展建设的需要,从特别建设基金中划拨部分支持经费。另外,学院有关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的专项工作经费也可以从该基金列支。
该项基金在学院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基金使用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管理与审核,由学院主管院长负责最终审批。
该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吉林艺术学院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