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种类
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有经费)、重点自助课题及一般规划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或参考指南中带“※”号部分评定。
二、成果形式
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同时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限于高教)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限于基础教育)的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1—3年。
四、申报要求
1.同一课题在省教科以上规划部门获得立项,不能重复申报。
2.在研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或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各单位报送我处的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各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从现在开始,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到学院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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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2011/0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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