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精神,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 “实践性教学体系”,计划在全院范围内建立专业教学竞赛机制。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各种专业竞赛,达到实践教学、丰富教学、拓展教学、检验教学的目的,并以此进一步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在全院形成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同时激励学生的艺术创造精神,为学生们创造更多、更大的艺术实践展示空间。
二.组织领导
(一)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竞赛由教务处主办,其中涉及的各专业赛事由相关教学单位负责承办。为将此项活动打造成独具我院特色的品牌项目,学院特别组建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竞赛组委会,对赛事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和阶段指导。
(二)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竞赛组委会组织构成:
总统筹:冯伯阳
主 任:郭春方
副主任:郑艺
秘书长:王树才
组委会委员:
孙佳宾、朱 臣、李永军、范波澜、赵庆华、陈吉风、张 旭、田雨春、李顺阳、李松吉、胡广权、何 军、金 巍、刘军谊、梁 岩、史国娟、庞伟、屠志芬、孙大峰
总协调人:王衍婷
三.参赛对象
全院在籍本、专科学生
四.竞赛流程与要求
1.竞赛流程: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专业特点,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着眼点,策划出本教学单位的专业教学大赛方案,方案上报教务处后由教务处审批。如涉及到几个教学单位的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各教学单位可以联合承办,扩大比赛范围,教务处将对比赛项目内容进行整合,举办全院性的大赛并在今后作为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大赛的常规比赛项目。各教学单位之前举办过的优秀的比赛项目可以继续沿用或再此基础上更加完善,如艺术教育学院的“学生技能大赛”、舞蹈学院的“舞蹈技术技巧大赛”、文管学院的“创意策划大赛”、公共基础部的“英语口语大赛”等。
2.竞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开拓创新,科学部署,认真落实。本教学大赛力求比赛项目丰富,比赛形式多样,比赛过程严谨,比赛评比公平公正公开。
(2)各教学单位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教学大赛,时间由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协商安排。
五.表彰奖励
学院将对在大赛中获奖的学生颁发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大赛获奖证书及相应的物质奖励,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并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给予特殊考虑,对表现突出的教学单位予以表彰,每年度学期末学院将举行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竞赛颁奖典礼。
吉林艺术学院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