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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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开课、排课工作管理制度

吉艺教发[2014]11号
 
      教务处于2012年发布了《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和开课、排课工作管理办法[2012]》,保障了我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根据当前工作实情,教务处决定对原制度作进一步的细化与完善,即本学期须实现“提前排课制”,即教学管理不忙乱,排课提前不拖延,每学期的课程表必须提前在上一学期的期末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全部排完,不得拖延到开学初甚至期中排课。具体办法如下:
一、排课时间
调整每学期排课的起止时间及排课期限,提前开始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的排课工作,给各教学单位留有更宽裕的时间排专业课,具体安排如下:
1、教务处运行科于每学期第8-9周开始排文化必修课。
2、英语组、体育组、附中于第9-10周排英语、体育、附中文化课。
3、教务处运行科于每学期第11-12周排公共选修课。
4、各教学单位于第13-16周排专业课。
排课时间图表:
教学周 课程类别 排课内容 执行部门
第8-9周 公共必修课 本科生文化课 教务处运行科、公共基础部
第9-10周 公共必修课 英语、体育、附中文化课 英语组、体育组、附中
第11-12周 公共选修课 面授选修课、网络选修课 教务处运行科
第13-16周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各教学单位排课,
教务处运行科审核。
 
二、排课流程(以专业课为例)
1、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申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开课,再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依据教学计划为各教学单位生成开课。
2、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修改开课信息,并逐一检查无误。
3、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开课审核,开课结束。
4、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专业课,并逐一检查无误。
5、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排课审核,排课结束。
6、教务处教学评估科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各校区的课表用于教室管理。
另外,涉及使用公共课教室的专业课,须填写《吉林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室使用申请单》,报送教学评估科备案。对于临时开设讲座、加课等需要使用公共课教室的情况,各教学单位应提前与教学评估科沟通,并提交《吉林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室使用申请单》。
排课流程图(以专业课为例):


三、排课改报
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修改排课数据前,需要填报《吉林艺术学院改报排课申请单》(见附表),并经教学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并由教学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经审定并取消审核后方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更改。
改报排课流程图:

改报单中“原排课信息”一项须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内容填写准确;“改报栏目”一项仅填写修改后的栏目即可;“原因”一项应如实填写改报原因。教学单位与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以上诸项工作是关系到教学运行稳定的重中之重,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确保学校教学制度的顺利实施。
 
 
吉林艺术学院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