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深化专业外语教学改革并
取消校内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的决定(试行)
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顺应我国高等艺术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我校于2015年5月发布了《吉林艺术学院外语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试行)》,启动了适应我校专业艺术教育教学规律的专业外语教学改革。为进一步推进并完善此项改革举措,经学院研究决定如下:
1、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停止并取消校内学位英语水平考试;
2、自2016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学生外语水平不再作为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3、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课程属于本科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由公共基础部负责组织;
4、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外语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组织;
5、在本科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中,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考试不及格成绩累计到总门次,专业外语课程考试不及格成绩累积到专业课程类门次。
6、教务处负责本决定的最终解释。
吉林艺术学院
2015年11月 10日
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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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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