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管理文件

Management Documents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根据《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艺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规定(修订稿)》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对2018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吉风
副组长:庞忠海 刘向军 葛洪莉
成  员:康  炜 赵  坤 李  际 冷  炎 于  雪 徐  强
        矫  强 庞  伟 屠志芬 范  宇 李瑞娜
二、新生复查工作的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务处牵头,采取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分头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各分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初审、专业课复查和学籍档案材料整理;
(二)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体检;
(三)教务处:负责新生复查综合审验工作。
三、新生复查工作具体内容
(一)新生专业课复查由各分院根据学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复查考试的内容及形式,考试后将复查意见及考试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审验存档。
(二)学生体检由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进行,并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新生体检复查意见。
(三)根据学校招生办提供的数据,由各分院学籍教务秘书现场比对学生信息,并确认学生本人是否与高考照片相符,如不相符,提出初步调查意见,报教务处及学校领导审批。
(四)学生学籍档案整理工作由各分院进行,根据学生档案目录对学生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发现档案中的缺失项目并通知学生本人,敦促其补交档案材料。
四、新生复查结论处理和工作要求
新生复查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依据新生专业课、体检和基本信息复查结果形成新生复查结论报告。对于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正式注册学籍;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根据《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艺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规定(修行稿)》的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做好新生入学复查既是常规性工作,又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的一项严肃工作。各分院要高度重视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工作领导,落实专人职责,严密程序,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时有序地完成。

 

        吉林艺术学院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