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依据《吉林艺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十四五”(第二批)自编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评审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教学单位初审推荐、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等环节审定通过,现将教材立项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 教材名称 | 主编姓名 | 所属分院 | 
   
    | 《东北抗联歌谣新编视唱曲集》 | 邢依楠 | 音乐学院 | 
   
    | 《当代艺术思潮》 | 刘兆武 | 美术学院 | 
   
    | 《品牌形象设计思维》 | 孙汉杰 | 设计学院 | 
   
    | 《创意思维与表现》 | 李坪霏 | 设计学院 | 
   
    | 《形式基础》 | 李  沫 | 设计学院 | 
   
    | 《纪录片创作教程》 | 周  营 | 戏剧影视学院 | 
   
    | 《短片创作》 | 辛  拓 | 戏剧影视学院 | 
   
    | 《数字媒体艺术概论》 | 梁  岩 | 新媒体学院 | 
   
    | 《数字动画传播》 | 齐恩源 | 新媒体学院 | 
   
    |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钢教程——师范生钢琴基本功训练I》 | 涂  蓓 | 艺术教育学院 | 
   
    | 《中小学音乐课教学设计》 | 赵  扬 | 艺术教育学院 | 
   
    |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钢琴教程——复调钢琴作品集》
 | 王  蕾 | 艺术教育学院 | 
   
    | 《文化市场营销学》 | 齐慧姝 | 艺术管理学院 | 
   
    | 《欧美流行音乐史与作品分析》 | 范宇、唐羽昕、于丹丹 | 流行音乐学院 | 
   
    | 《戏曲旦行身韵教程》 | 刘巧云 | 戏曲学院 | 
  
 
 
 
本次共确定 15 项教材建设项目予以立项,望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依照教材建设要求,原则上须在 2 年内完成编写及出版工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撤项处理。凡无故撤项的项目负责人,2 年内不得申请自编规划教材立项,请各位确保按时且高质量地完成教材编写任务,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公示期为: 2025.6.20--2025.6.27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431-85674922
邮箱:234590321@qq.com
特此公示。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