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教师系统成绩录入规程

1.教师在录入成绩前请到课程所归属的教学单位打印《课程成绩登分表》,进入个人账户后初始化名单,核对名单,如有不符请与教务秘书联系;

2.教师录入成绩时,根据实际成绩选择正常成绩录入、重修成绩录入和补考成绩录入;

3.教师在录入成绩时,请选择以下成绩录入方式:

(1)分数:必修课程选择以分数记载成绩,包括过程考核一、过程考核二、结课考核。录入成绩前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评定方式的比例自行设置;如下图所示:


(2)五级制:体育课、形势与政策、劳动教育、美育、学习筑梦、筑梦、选修课等考查性质课程选择以“五级制”记载成绩;

(3)二级制:艺术实践学分、创新创业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以“二级制”记载成绩;

4.正确录入学生的考试状态,如取消、缺考等,取消标识代表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直接进入重修,缺考记0分;

5.录入成绩时按照百分制录入,系统自动按照设置比例折算百分制对应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6.成绩提交前要先保存,然后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提交;

(1)提交后的成绩教师只能浏览不能修改,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

(2)教师成绩提交、审核后,学生方可在网页端查看到本门课程成绩。

7.成绩提交后,如因录入错误、试卷批阅错误、试卷加分错误或系统操作失误等原因需更改成绩的,任课教师需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改报成绩申请单》,说明具体原因并随同成绩原始凭证材料(如学生试卷、系统成绩单、平时考核成绩记录等)一并提交给所在教学单位,经所在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签字后,由教师本人携带材料报到教务处审批,获批后方可更改成绩。原则上只可以改报近一学年成绩,过期不予改报。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