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艺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与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吉艺教发〔2024〕39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做好教学督导与信息员工作,充分发挥本科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在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中的作用,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院级教学督导委员和学生信息员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院级教学督导
1.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热爱高等艺术教育事业,熟悉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关心学校发展;
2.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说真话;
3.长期从事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的在职教师;
4.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学生信息员
1.品学兼优,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主人翁意识,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能代表广大同学反映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问题,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信息处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作内容及聘期
(一)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以本科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为主要督导内容,对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教学效果、课堂实际及教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督导工作形式包括随堂听课、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题调研、遴选推荐、评估咨询等,聘期为2年。
(二)学生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与核实本教学单位的教师授课、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及教学资源等各类教学信息,聘期为1年。
三、选聘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根据选聘要求推荐院级教学督导2-3人,任课教师人数超过50人的可酌情增加1-2人。
(二)各二级学院从大一至大三学生中,每个年级推荐学生信息员1人。
四、选聘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组织研究并积极开展推荐工作,于3月19日(周三)15:00前将《吉林艺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院级教学督导委员推荐表》和《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信息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3824339@qq.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联系人:李玉明,联系电话:85618299;办公地址:教务处教学评估科。
2.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负责汇总、审核被推荐人信息,征求被推荐人意愿后,正式发文并颁发聘书。
教务处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吉林艺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院级教学督导委员推荐表
附件2: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信息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