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关于开展吉林艺术学院服务吉林振兴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高校主动融入“吉林振兴”发展大局,践行高等教育“两个先行先试”主要任务,提升高等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服务吉林振兴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开展吉林艺术学院服务吉林振兴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一、案例内容

1.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及“464”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新产业”要求上有重大服务举措、成果突出。

2.充分展示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优秀成果和特色做法,在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发挥高等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3.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方面取得实际成效,培育出标志性成果,有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

  4. 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启发性,有一定推广价值。

二、案例要求

1.近三年,服务吉林振兴典型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典型做法、实施成效、特色亮点等。要求内容精炼、措施具体、数据详实、成效显著,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 1500 字以内。

2.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行业特色,择优推荐案例。案例在服务吉林振兴发展上理念先进、活动经常、机制稳定。

3.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其它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28 日前将所有案例申报电子版材料,汇总后打包成压缩文件 以“教学单位+服务振兴案例” 命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50719681@qq.com

2.确定推荐省级的教学案例,需要提交案例宣传展板(报送两种格式电子版)、按照宽 90CM*高 180CM 设计,一种 JPG 格式, 分辨率 150 像素以上;一种 PSD 格式,分辨率 150 像素/英寸 颜色模式 CMYK 作品要求图文并茂 有感染力,充分展示案例的亮点 展板材料以“教学单位+案例展板”命名 7 月 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5071981@qq.com

3.联系人:刘水,电话13644313456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