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艺术学院校内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证书编号的说明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学位[2005]48号)的规定,2006年开始启用新的学位证书编号规则:
一、普通学位证书编号为十六位数,各位含义如下:
a. 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吉林艺术学院代码为10209;
b. 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本科为4;
c. 第七至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0年为2010;
d. 后六位为顺序号码。
二、吉林艺术学院校内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 X ”字样,其后续编号为十六位数。具体说明如下:
a. 证书标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X”字样,其后续编号为十六位数:
b. 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吉林艺术学院代码为10209);
c. 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本科为4;
d. 第七至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0年为2010;
e. 第十一位根据不同学院学位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加以区别。具体字母按照下图表当中的规定填写。
f. 最后五位为顺序号码。
示例: X 10209 4 2010 C 00001 |
对于字母含义规定如表1:
表1:不同学院学位证书英文字母含义
序号 |
各分院名称 |
合格证书编号中大写英文字母名称 |
1 |
音乐学院 |
A |
2 |
美术学院 |
B |
3 |
设计学院 |
C |
4 |
戏剧影视学院 |
D |
5 |
舞蹈学院 |
E |
6 |
新媒体学院 |
F |
7 |
动漫学院 |
G |
8 |
艺术教育学院 |
H |
9 |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
I |
10 |
流行音乐学院 |
J |
11 |
城市艺术学院 |
K |
12 |
现代传媒学院 |
L |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评估科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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