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开展2015级学生转专业试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我院于2014年4月出台了《吉林艺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必须先进行转专业试读,试读期满考核通过者,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于11月中旬开展2015级学生的转专业试读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部门
|
11月16-20日
|
学生报名
|
学生本人
|
11月23-24日
|
审核学生资格,上报学生汇总表
|
分院教务办公室
|
11月24-27日
|
学生领取准考证
|
教务处
|
11月30至
12月2日
|
专业考试
|
相关分院
|
12月7日
|
发布通过考试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单位接收转专业试读学生
|
教务处/相关分院
|
12月8-9日
|
转专业试读学生到分院提交
《拟转专业试读通知单》
|
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
2016年3月(开学)
|
正式到试读分院学习
|
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
注:《学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的“学生下载”中下载。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