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校教务处决定于11月中旬开展2020级学生的转专业试读相关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部门 |
11月16-20日 |
学生报名 |
学生本人 |
11月23日 |
审核学生资格,上报学生汇总表 |
分院教务办公室 |
12月初 |
复审,学生领取准考证 |
教务处 |
12月上旬 |
专业考试 |
相关分院 |
12月中旬 |
发布通过考试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单位接收转专业试读学生 |
教务处/相关分院 |
12月中旬 |
转专业试读学生到分院提交《拟转专业试读通知单》 |
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