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项目的清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2024年的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的清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8日。2025年一年期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的清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项目负责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逾期不提交的,管理部门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清理期的项目不允许申请延期。
请各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自觉履行研究承诺,严格按照结项要求,按期报送申请结项材料。
请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做好申请结项材料的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