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教务处评教情况通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监控体系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为教师提供认识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依据,教务处评估科于2010年6月29日-7月1日、2010年11月8日-12月5日进行了本学期的学生网上评教活动。2010年11月8日-12月5日教学评估科到各分院进行了教学单位的评教活动。
为了能更直观、更全面地整体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评价由三部分组成:教学单位综合评价(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采用所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占50%,学生评价(由教学评估科组织,采用网上评价)占40%,校区督导评价占10%。每学年对全院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都要进行一次评价,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负责组织,每次的评估结果由教学评估科负责存档。
评价内容从教师业务水平、教学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教学效果、课程课时等八个指标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评价既要看教师的知识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改革工作,还要看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
评价等级为:优秀为9 0分以上,良好为75-89,中等为60-74,较差为60分以下。最后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根据《吉林艺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有资格参与其中教师类奖励项目的评定,对于达到奖励要求者,将在学院“教学建设成果总结表彰大会”给予公开奖励。最后评价结果为“较差”的教师,将通知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采取限期整改的方法,由教师本人提出整改方案,分院、系(部)提出帮助整改措施,以保证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整改以后仍无进步的教师,将暂停其上课资格。暂停上课的教师经至少一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试讲合格,方可继续上课。
本次,通过教学单位对本院(系)专业教师的测评和学生网上测评、校区督导的测评。三个方面汇总的结果:对全院316名专业教师进行综合测评,其中优秀为251人,占总参评人数的79%,良好为64人占总参评人数的20%中等1人,无不及格者。
各分院测评结果:
学院 |
应评教师数 |
参评人数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不及格 |
公共基础部 |
19 |
17 |
17 |
0 |
0 |
0 |
音乐学院 |
72 |
66 |
40 |
26 |
0 |
0 |
美术学院 |
39 |
38 |
38 |
0 |
0 |
0 |
设计学院 |
47 |
41 |
26 |
15 |
0 |
0 |
戏剧影视学院 |
43 |
38 |
36 |
2 |
0 |
0 |
舞蹈学院 |
34 |
33 |
27 |
5 |
1 |
0 |
新媒体学院 |
18 |
11 |
10 |
1 |
0 |
0 |
艺术教育学院 |
56 |
44 |
34 |
10 |
0 |
0 |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
8 |
8 |
7 |
1 |
0 |
0 |
动漫学院 |
18 |
18 |
14 |
4 |
0 |
0 |
流行音乐学院 |
2 |
2 |
2 |
0 |
0 |
0 |
通过这次评教活动也反映了我院个别教师教学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包括外聘教师在内的个别老师的得分相对偏低,甚至有的仅仅是合格。此次得分偏低的部分教师,其问题往往也出现在日常督导检查和学生反馈等其他教学质量监控渠道的信息里,说明有些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
但测评结果只能大体上反映出大部分教师的教学状况,并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希望各教学单位要让每位任课教师知道自己的评教成绩,对这次测评为优秀的教师,要组织交流和学习这些教师的成功经验,对测评良好、中等的教师要耐心帮助其分析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有关教师也要正视教学单位、学生和督导的评教成绩,在以后的教学中,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本职工作。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评估科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