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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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研究所是承担和组织学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开展学校发展规划研究的组织机构,主要职责是推进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发展战略和改革实践,为学校发展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学校教育部门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政策及规定;
   2.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与完善;
   3.负责国家级教育科学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
   4.负责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
   5.负责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
   6.负责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
   7.负责校级教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
   8.负责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工作;
   9.负责省高教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的评奖工作;
   10.负责高等教育研究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省高教学会、省教育科学院专家库专家的申报与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完成年度《高等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文集》的征稿、编辑与出版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调查研究,收集教学改革等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14.完成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