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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教学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学院发展和改革的原动力,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的有力保障。我院一向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07年底学院成功召开了教学建设成果表彰大会,一次性拨付30余万元,对2000年以后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予以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08—2010年度,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院的各项教学建设工作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在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学科专业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增本科专业2个,使我院专业基本涵盖了国家本科专业目录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新增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数和省级重点学科数均居国内同类艺术院校前列,这两个项目共获得省财政专项建设资金382万元;在刚结束的吉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暨“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中,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和戏剧戏曲学等四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艺术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新增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14门;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确立教育部教研课题2项、省级教改立项14项,其中重点课题8项,共有17项省级教改立项和14项院级教改立项顺利结项。此外,还产生优秀教研论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及专业展(竞赛)演指导奖等一批院级获奖成果。
这些成果的取得是各教学单位和有关教师辛勤工作、努力探索的结果,是我院近三年来教学建设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极大地提升了我院的教学建设水平和办学声誉。因此,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上述2008—2010年度以来在教学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
目前,国务院对学科目录进行了重大调整,艺术学成为新的学科门类,下设“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等一级学科,为我院“十二五”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办学水平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并且,学院已经颁布《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吉艺发【2010】40号),正式启动院内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同时颁布《吉林艺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和《吉林艺术学院教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更充足的精力、更有效的机制和更大的财力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工作。
希望各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能够抓住艺术学科重大调整和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的良好机遇,以获奖个人和集体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高水平教学队伍建设,进一步构建高层次教学平台,进一步培育标志性教学、科研、展演成果,为实现我院教学建设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做出新的和更大的贡献。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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