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选课管理

Teaching Program

吉林艺术学院体育课程及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吉林艺术学院体育课程
及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我院在2006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学体育的上课形式及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即以多种项目的俱乐部取代传统授课形式。经过2年的实际运行检验,它更符合现代教育对体育的取其所需、个性塑造、自我提升的总体追求,在学生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等方面成效明显。
因我院在2008-2009年第二学期对全院的教学设课体系进行改革,所以教学运行科特出台此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规范体育课程及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工作。
体育课程的管理部门: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和吉林艺术学院公共基础部共同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与体育教研室负责对体育俱乐部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课程设置:
我院开设的体育俱乐部主要有:
校内俱乐部:乒乓球、篮球、排球、毽球、中国象棋、健身与健美、瑜伽;
校外俱乐部(收费俱乐部):滑冰、滑雪、保铃球、羽毛球、台球。
选课管理。
1、学生选课前应充分了解俱乐部项目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与时间选择体育俱乐部。
2、选课程序。
(1) 学期初学生根据已有的专业和人文类课程安排,通过教务处网站上教务系统自由选择参加某一个俱乐部(详见学期通知)。
(2)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修一个俱乐部。
(3) 确定选上体育俱乐部后,学生根据所在体育俱乐部的管理要求上课。
3、每个项目俱乐部除考试未通过者,每个学生只能修习一次。
4、滑冰、滑雪、保铃球、羽毛球、台球属于收费俱乐部,需到校外合作单位上课,交通费用学生自理。
学分管理:
1、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大学期间体育必须修满8个体育学分。我院学生可以在整个大学期间通过四个不同体育俱乐部的修习来获得体育学分。每个俱乐部进行24个标准课时的学习,学生考试合格后可获得2学分。
2、大学四年期间的《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测试必须合格,否则不能毕业。
3、学分给予的方式。
(1)参加体育俱乐部同学由各体育俱乐部的老师给出评定,合格者可获得学分;
(2)俱乐部体育成绩分为 “及格”与“不及格”二档。
4、体育俱乐部课程不设重修。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为:0431-85618201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