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选课管理

Teaching Program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5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选课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2015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选课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 43号)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2016工作要点》(吉教发[2016] 1号)要求,全省各高校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少于32学时的“创业基础”课程,到2017年,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2015级全体全日制本科生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公共必修课,共24学时2学分,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此课程使学生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及能力,促进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及全面发展。具体选课要求如下:
一、 选课学生: 2015级全体学生
二、 选课门数:1门
三、 选课方式:
方法一:选课网址http://122.139.61.149/tmweb,进入个人系统,选择“选课管理”—>“学生选课”;选课结束后应在“选课结果”中确认选课结果。
方法二(推荐):学生进入微信“吉艺教务平台”,点击“吉艺教务”并登录系统,再点击“在线选课”即可选课,选课结束后应在“选课结果”中确认选课结果。
四、 选课时间:中午11:30——13:20
造型校区、城市艺术校区:
2017年3月20日(周一)—23日(周四)
表演校区:2017年3月21日(周二)—23日(周四)
综合校区:2017年3月22日(周三)—23日(周四)
五、 上课时间:
《大学生创业基础》公共必修课于第五周(2017年3月27日)开始上课。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选课结果和个人课表查询。
六、 选课须知:
1、本课程是必修课,计入2015级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2、学生选课成功后须按期参加所学习和考核,逾期不补。成绩不合格者需要参加重修,并计入挂科记录。 
3、选课期间,学生可以对已选课程进行改选和退选;选课结束后,不得改选和退选;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能与其它公共课、专业课冲突,否则后果自付。
4、选课操作完成后,学生应查询选课结果,确认选课信息,并在上课前查询个人课表,查看上课时间及地点。
    
教务处运行科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