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课程管理

Course Management

吉林艺术学院外语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试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做出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尤其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以来,教育部加快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工作,进一步多措并举支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国内各大艺术院校都对教学改革提出新设想,实施新举措。在外语教学中,大都已实施或正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如南京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等。因此,我校的外语改革工作势在必行,应“更好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凸显艺术院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定位、适应艺术院校学苗特点和学生的外语学习意愿、切实提高各专业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满足艺术类不同专业对外语的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在深入调查分析本校的外语教学现状,学习借鉴同类院校外语教学改革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学校决定以艺术教育教学特色为核心开展外语教学改革,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实施艺术专业外语教学。
一、艺术专业外语课程的教学目标
艺术专业外语教学应针对艺术类专业学习和学生的特殊性,设置与各艺术专业相适应的外语教学内容,使之与专业学习形成互动和双赢的学习模式,真正提高学生外语学习质量。
通过艺术类专业外语学习,使学生掌握其所学艺术专业领域的特殊词汇,积累一定的单词量和基本的语法知识,培养其运用外语阅读艺术类相关的外文资料和书籍、查阅相关艺术外文资料、掌握艺术各领域的发展动向以及进行艺术领域的专业交流等能力,为其更深入学习和从事艺术相关领域工作打下语言基础。
 
二、艺术专业外语教学实施细则
(一)从2015年入学新生开始,推行艺术类专业外语教学。
1、改变原有公共外语必修两学年的教学计划,只在大学一年级进行必修公共基础外语课程的学习(4课时/周),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获得8学分;
2、大学二年级开始必修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外语(A),该课程的性质为专业基础课,为期一学期(2课时/周),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获得2学分;
3、二年级下学期——四年级毕业,共计5学期,学生可选修专业外语(B)和专业外语(C),这两门课程属于专业级选修课程,各开设一学期(2课时/周),各对应两学分。
4、全校本科学生四年学习的外语学分构成为必修公共基础外语(8学分)+必修专业外语(A,2学分)+选修专业外语(B,2学分)+选修专业外语(C,2学分)。学生毕业的最低外语学分为10学分,最高为14学分。
5、2014级学生仍然施行原有的教学计划
6、“十三五”期间力争推出独具我校特点的系列艺术专业外语教材。
(二)公共基础部外语教研室和外语教师的安排
1、撤销原来隶属于公共基础部的外语教研室,另成立公共外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大一学生的必修公共基础外语课程教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内容为排课、聘任教师、组织考试和检查外语课堂教学秩序。
2、学校11个主要教学分院划分为11个授课单位,外语教研室现有在编教师根据自愿原则归属到现在没有设立专业英语教师的授课单位,如图:

1 音乐学院    
2 美术学院     
3 设计学院
4 戏剧影视学院
5 舞蹈学院
6 新媒体学院
7 艺术教育学院  
8 动漫学院
9 艺术管理学院
10 流行音乐学院
11 戏曲学院

现有外语教师负责选定授课单位的专业外语教学,其身份随之转换为该教学分院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师。
(三)变更所属教学单位后外语教师的其它问题
1、评定职称:不走分院排序的程序,直接拿到学校人事处排序评定。
2、课时费的标准: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课时费执行现有的统一标准,外语教师的岗位津贴和课时费用统一由学校承担。
3、外语教学质量评价:遵照现有的评教原则执行,但在教学单位评价一项,由公共基础部外语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教学分院共同完成评价。
4、工作量及排课安排:在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领域,对现有在编教师不做硬性的工作任务要求;在专业必修外语领域,负责所属授课单位的教师必须完成必修专业外语(A)的工作任务,对选修专业外语(B)和选修专业外语(C)两个单元则不做硬性要求,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分院和学生要求增减班额。专业外语每班一般不超过170人。
本方案从2015年入学新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和公共基础部外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艺术学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