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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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系统成绩录入规程

吉林艺术学院教师系统成绩录入规程
 
1、教师在录入成绩前请到课程所归属的教学单位打印《课程成绩登分表》,进入个人账户后初始化名单,核对名单,如有不符请与教务秘书联系;
2、教师录入成绩时,根据实际成绩选择正常成绩录入、重修成绩录入和补考成绩录入;
3、教师在录入成绩时,根据课程性质,更改“成绩类型设置”按要求录入成绩;
(1)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分数(默认),包括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总成绩;
(2)体育必修课、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只录入总成绩,将总成绩类型更改为“等级类型”;
(3)选修课:以分数(默认)记载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将总成绩类型更改为“等级类型”记载; 选修课程要将不及格学生删除(将左侧复选框打上对号,然后点击删除);
(备注:等级类型——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相当于90-100分、良相当于80-89分、中相当于70-79分、及格相当于60-69分、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成绩系统中五级制转换为百分制存储时,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0)
4、正确录入学生的考试状态,如取消、缺考、缓考、违纪等;
5、录入成绩实行实分制,不进行四舍五入,确保与卷面分数一致;
6、成绩提交前先要保存,然后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提交;
(1)提交后的成绩教师只能浏览不能修改,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信息技术管理科联系;
(2)教师成绩提交、审核后,学生方可在网页端查看到本门课程成绩。
7、成绩提交后,如因录入错误、试卷批阅错误、试卷加分错误或系统操作失误等原因需更改成绩的,任课教师需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改报成绩申请单》,说明具体原因并随同成绩原始凭证材料(如学生试卷、系统成绩单、平时考核成绩记录等)一并提交给所在教学单位,经所在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签字后,由教师本人携带材料报到教务处审批,获批后方可更改成绩。原则上只可以改报近一学年成绩,过期不予改报。
 
                                   教务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