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材管理

Teaching Management

吉林艺术学院新增或变更教材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材作用,优化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教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增教材或变更教材的选用范围
1、教育部统编或规划的优秀教材;
2、国内知名专业艺术院校使用的教材;
3、国际、国内著名艺术教育家主编的教材;
4、我院教师主编的校级规划教材。
二、新增教材或变更教材的审批流程
每学期期末由分院主讲教师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新增或变更教材审批表》,经教研室(系)及分院学术委员会签署审批意见后报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上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最后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注意事项
1、教务处负责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的教材管理与供应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刷、购买教材及辅助材料在学生中推销;
2、学院新增教材及变更教材必须遵循审批流程;
3、以上两种情况一经查处,将按照《吉林艺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附件:1、《吉林艺术学院新增教材审批表》
2、《吉林艺术学院变更教材审批表》
 
 
 
吉林艺术学院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