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材管理

Teaching Management

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教材接收、发放、保管的相关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保障教材使用、教材费结算的规范性、公开性、严谨性,特此制定本细则,以确保良好正常的教材管理及教学秩序。

    一、教材接收
    各分院在接收书商或快递公司递送教材时,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根据《供货清单》清点验收,逐一核对教材的名称和数量,并且在《供货清单》上签字。《供货清单》由学院教务处留存。
    二、教材发放
1、发放教材时,要求学生仔细核对《教材发放签字明细》上记载的教材名称和单价,并在《教材发放签字明细》上签字确认。《教材发放明细》将作为学生毕业时进行教材费用核算的依据。
2、学院教职工因工作需要领用教材,须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教职工教材领用申请单》,此单一式两份,教务秘书保留一份,教务处保留一份。
3、学院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教材,须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教职工教材借用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遗失,作为相关部门的费用支出。
4、若正式出版的纸介教材出现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及时报到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与书商联系更换。
    三、教材保管
1、各分院必须妥善保管好教材,防水、防潮。
2、各分院不得丢失或挪作他用(如有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等情况,从各分院经费中支出)
 
注:本细则由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