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校教务处决定于11月中旬开展2019级学生的转专业试读相关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部门 |
11月18-22日 | 学生报名 | 学生本人 |
11月25日 | 审核学生资格,上报学生汇总表 | 分院教务办公室 |
12月初 | 复审,学生领取准考证 | 教务处 |
12月上旬 | 专业考试 | 相关分院 |
12月中旬 | 发布通过考试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单位接收转专业试读学生 | 教务处/相关分院 |
12月中旬 | 转专业试读学生到分院提交《拟转专业试读通知单》 | 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
2019年3月(开学) | 正式到拟转专业进行试读 | 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
注:《学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的“学生下载”中下载。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