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院将于06月27日至07月14日进行本学期学生、教学单位同行、教学督导、网上评教工作, 各项评教工作均由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负责。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指南:
(1)评价对象为本学期在各教学单位所任课的教师及外聘教师。
(2)评价人员为各教学单位院长、主管教学、系主任、系副主任、秩序督导、教务秘书、全院学生。
(3)评定标准依据2010年5号文件吉林艺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http://jiaowu.jlart.edu.cn/jiaoxuepinggu/pingjiaogongzuo/2011-03-28/124.html)
(4)评教结果将记入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将作为教师的评优、评奖、评职称的依据。
二、注意事项
(1)各教务秘书请在督导里进行评教。
(2)如学生未进行网上评教将无法在凌展系统中查询成绩。
教务处评估科
2015年06月21日
2015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