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关于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七、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八、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国际赛道产生30-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九、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十、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一、大赛奖项
  大赛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赛道金奖15个、银奖和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二、参赛材料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一分钟展示视频(可选)。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按要求提交,具体为:
 1.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页数不超过20页为宜。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附到项目计划书后面。
  2.项目展示PPT,页数不超过20页为宜。
 3.一分钟展示视频(自愿提交)。视频为AVI格式,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4.参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5.校赛。网上报名后,学生须于将参赛材料提交至分院教务处,并由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6月1日前提交至总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机关单位参赛材料请直接提交至总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进行校级网络评审与路演评审。校赛通过的项目将推荐参加全省总决赛。(材料提交要求: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附件1+PPT),文件夹命名为序号+项目全称。附件1命名为项目全称。附件2汇总表请按格式内容填写,勿改格式。未按格式提交的项目,按未提交成功处理。)
6.全省总决赛(9月中旬)。
  7.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十三、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0431-85618289
十四、附件
附件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带赛项目计划书.docx
附件2: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校赛).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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