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根据我校《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管理规定》要求,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必须先进行转专业试读,试读期满考核通过者,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按照《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决定于11月中旬开展2018级学生的转专业试读相关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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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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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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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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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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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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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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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学生资格,上报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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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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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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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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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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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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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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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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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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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考试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单位接收转专业试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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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相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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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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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试读学生到分院提交
《拟转专业试读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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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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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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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到拟转专业进行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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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相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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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的“学生下载”中下载。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