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竞赛通知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4)2006号、教高司函(2007)6号、教高司函(2008)250号、教高司函(2010)251号文件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高字(2016)10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活跃大学生的课堂学习生活。同时,为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总决赛选拔吉林赛区优秀作品,特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竞赛。
    二、参赛对象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本竞赛分为参赛学校选拔赛和赛区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参赛学校选拔赛于2017年4月30日—2017年6月28日在各参赛学校进行,决赛于2017年7月6日—7月7日在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举行。选拔赛和决赛均执行大赛总决赛所指定的统一素材和参赛要求,采用大赛组委会参赛办法中指定的标准(网址:http://www.sun-ada.net )。
2、参赛说明:
(1)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采取网上提交形式。各参赛学校须关注全国总赛区所安排的上传作品时间,安排参赛学生根据总赛区规定时间,将作品上传至全国大学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网站。逾时如全国组委会网站关闭,将影响学生参赛作品的提交。
学生在网上提交参赛作品后,仍需将报名表与作品电子版上交到学校。待赛区各参赛学校的自行组织的校内选拔赛结束后,由学校以校为单位,将本校参赛作品集体上报吉林赛区,参加赛区决赛。
(2)各学校上报吉林赛区的作品,除策划类需要提交纸质作品外,其他类别只需提交电子版。
3、根据全国赛区组委会的时间安排和赛区评奖工作需要,各参赛学校须在6月28日之前向赛区提交参赛作品。各参赛学校是否组织校内选拔赛及校内选拔赛的流程,由各校自行安排决定。
4、参赛的省内各高校有自行组织校内选拔赛的评奖权。 
  5、省内参赛高校的校内选拔赛,由各校按照大赛章程与参赛办法,自行组织安排。参赛学校可按照大赛对参赛作品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对本校参赛的学生作品进行评选。参赛学校在本校选拔赛评奖结束后,将参赛作品报送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6、赛区决赛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组委会统一组织。赛区组委会对各参赛学校推选的作品进行优秀奖和等级奖的评选,并将评选出来的优秀奖以上作品,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7、参加吉林赛区评奖的作品,必须由各校统一报送。推荐到全国参加总决赛的作品资格,按赛区决赛成绩最终确定。
四、竞赛素材和命题范围
  按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章程及参赛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网址:http://www.sun-ada.net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
    五、报送程序
  1、为扩大受益面,推动省内高校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大赛采取以吉林赛区为基础,一次参赛,两次评奖的方式进行。即以院校为单位首先将参赛作品报送吉林赛区参评;在吉林赛区被评为等级奖及优秀奖的作品,由吉林赛区统一报送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总决赛的评选。
    2、各学校需向吉林赛区提交汇总表及其电子版,内容包括:类别、网上提交作品生成的编号、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并请认真核对参赛作品、作者、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第九届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汇总表》请见“附件:三”)
3、各学校向吉林赛区提交汇总作品光盘,需要采取两级文件夹分类形式。即:一级文件夹为大赛指定的参赛作品类别,如平面、影视、策划、广播、动画等;在每个一级文件夹之下,根据不同的参赛选题形成二级文件夹,并使用选题名作为二级文件夹的命名;公益类作品做为选题。二级文件夹下存放作品电子版文件,每件作品文件名:网上提交作品生成的编号—作品名称。系列作品用文件夹形式存放。一张光盘不够可用多张,但需排序编号。CD\DVD光盘均可。
下面是文件夹的示意图:
 QQ截图20170523100605.jpg
 
    4、各参赛学校在向吉林赛区提交汇总作品光盘的同时,需安排学生将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吉林赛区网站。如果未于网上提交吉林赛区,将直接影响该作品参加赛区评奖。
⑴吉林赛区平面类作品需上传。
上传网址:一经确定将在大广赛吉林赛区工作群中发布。
⑵ 上传至吉林赛区网站的作品,须取得参赛资格。即:已上传至总赛区并获得唯一的参赛编号。
⑶ 说明:作品规格请严格遵循总赛区要求,否则将会被评奖系统过滤而无法参赛。平面作品格式要求:JPG,色彩模式RGB,幅面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 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
⑷ 上传操作请谨慎,一旦上传成功,将无法再次更改任何信息。
5、关于报送程序的说明:各参赛学校在报送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大赛组委会的《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奖参赛办法》。并请认真按照《办法》对不同类别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做好作品的上传和学校汇总上报工作。
    六、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吉林赛区共设四种奖励等级。其中,等级奖三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在校大学生的参赛积极性,在等级奖外另设优秀奖。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作品,学生和其指导教师(平面作品的指导教师限一名,其他类别作品的指导教师限两名),由吉林赛区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
  2、赛区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并推荐到大赛组织委员会,参加全国大赛组委会的统一评选和颁奖。
    3、各参赛学校校内评奖的等级和颁奖形式自定。  
    七、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 以参赛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赛作品的推荐和上报工作。吉林赛区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的参赛作品,不接受参赛学生个人报送的作品。
  2、 报名要填写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名单(一式三份,其中:参加竞赛的学校留一份,吉林赛区一份,全国大赛组委会一份)。报名单可从网址:http://www.sun-ada.net直接下载打印。 
  3、 经费:
  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章程第九条之精神,本次大赛吉林赛区以参赛学校为单位,组织收取参赛费用(以学校为单位,每校缴纳参赛费5000元)。参赛费由参赛学校统一汇到指定银行(请注意:根据财务制度要求,赛区组委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出的参赛费),否则吉林大学财务处无法开具报销发票。收款单位:吉林大学 帐号: 1604025011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大赛结束后,由吉林大学统一开出发票。
大赛所收报名费,主要用于吉林赛区的大赛组织工作。包括大赛巡讲组织、完成大赛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赛区的赛事宣传、工作组织,评奖组织、颁发证书、上报作品等工作产生的各项费用。各参赛学校须在2017年6月28日前将报名表、推荐作品、报名费,一并提交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
八、参赛作品要求
  1、请参照《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奖参赛办法》。网址:http://www.sun-ada.net
2、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要求严把上报作品质量和数量的要求,结合吉林赛区往届评奖情况,请各参赛学校认真组织校内选拔,严把上报赛区作品标准。各参赛学校上报吉林赛区作品总数(以校为单位),最高不得突破300件。
    九、评奖总结与证书寄发
   1、吉林赛区评奖结束3个月内,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向各参赛学校发放所有奖项的获奖证书。获奖结果将发布在吉林高教教学网,届时大广赛吉林赛区工作群也会有获奖结果供下载。各参赛学校的具体颁奖形式、时间由学校自定。 
  2、请各参赛单位在接到本竞赛的文件后,迅速展开竞赛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汇报给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相关的赛区工作文件与信息,可向吉林赛区组委会咨询。
十、吉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7034、85159360 ;联系人鞠惠冰13578993557;王昕13039309685。为方便大赛工作,吉林赛区组委会建立了一个QQ工作群,群号 332591609 ,请各校负责人或联络人尽快加入此群,并修改在该群名片为:***学校、名字。吉林赛区组委会与各学校的工作安排,将主要在群内向各校发布。各校的竞赛工作情况与问题,也可以通过QQ群与组委会进行沟通。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咨询。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士阁A座1007室
邮编:100022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电话:010-58612106,58612107,58612109 传真:010-58612105 
邮箱:sun_ada@126.com QQ:1871292261 
  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组委会。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吉林赛区组委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一:吉林艺术学院第九届“大广赛”汇总表
________学校第九届“大广赛”吉林赛区汇总表

类  别 网上提交作品生成的编号 作品名称 作  者 联系方式 指导教师 联系方式
             
             
             
             
             
             
             
             
             
             

                              (说明:此表请自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