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在申报课题时仔细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上报申报材料,由于课题撤销将影响到学校下一次的申报限额,请各位老师慎重立项。
     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凡被取消省级课题资格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申报课题的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省级教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一般每年申报立项一次,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获批立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满1年后,课题主持人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一般课题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并审批;重点课题中期检查表经学校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省教育厅审批,并按省教育厅批复的结果执行。中期检查结果作为项目结项的主要依据之一。获批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由课题主持人在《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填写变更情况和原因,所在学校签署明确意见。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课题主持人可提前半年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一般课题的延期申请由所在学校审批,重点课题的延期申请由所在学校签署明确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审批。逾期半年未结项的课题或超过延期结项时间仍不能结项的课题,给予撤项处理。
    课题结题时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结题: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省级教改课题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支持项目。此外,还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分重点课题[见附件5]和一般课题结项验收书[见附件6]),由课题主持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结项申请。
    课题结题时需准备以下结题资料:课题立项申报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课题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项验收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及其他预期成果材料;成果应用及推广的证明材料。
    由于今年课题立项的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老师尽快上交课题申报材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到表演校区B座3楼教务处319教学建设科,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发送到邮箱:jwc_jiansheke@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择优上报到吉林省教育厅,最终立项课题将由吉林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后确定。
    联系人:任慧丹,乞佳
    咨询电话:8561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