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遴选操作性强、富有创新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1、吉林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创新型艺术人才(除毕业生),要求申请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申请人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每位申请人同一时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在第一个项目结题后可以再申请其它项目,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项目运行时间为1年内,须在申报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3、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分院在接到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后,根据分配名额择优于5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每个指导教师至多指导一个项目。
4、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学院资助2000-10000元;
(2)项目立项通过后,项目初期给予经费支持1000-2000元,项目结项后,剩余经费均凭发票和《吉林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发放。
三、学分认定与奖励
1、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参加学生可获得相应的艺术实践学分。
2、对于结题验收考核为优秀的项目组成员,在学院最具艺术才华奖、优秀成果奖评选中给予优先考虑。
3、对结题验收为合格和优秀的项目,经学生提出申请,可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
4、指导教师每个指导项目按照20课时累计教学工作量。
四、名额分配
五、咨询联系方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85618289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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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2015/05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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