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县(区)教科办: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十二五”期间立项的课题相继完成研究工作并陆续结题,为了加强对尚未结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结题工作,提高结题的实效性,依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在研课题的实际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组织实施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组织工作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各市(州)、县(区)教科办与省教科办共同组织完成。
二、 结题形式
尚未结题的课题均采取现场集中结题的形式。
三、结题工作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申请
按预定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均可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所在市(州)、县(区)教科办提出结题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1. 填写《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见附件:1),1式5份;
2. 结题研究报告,1式5份(8000-10000字);
3. 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1式5份(复印件即可);
4. 过程性资料一套(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阶段总结等等);
5. 结题研究汇报电子版(PPT)。
(二)汇总上报
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所在市(州)、县(区)科研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和汇总登记(见附件:2),并将“汇总登记表”上报省教科办。
(三)省教科办组织专家评审
省教科办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届时课题负责人需参加答辩,并做结题研究报告,要求以PPT形式展示,每项课题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四)履行结题手续并存档
省教科办对通过评审验收的课题办理结题手续。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或所在市(州)、县(区)科研办将课题组填写的《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1式4份)报省科研办盖章;同时报完整结题材料(一套)存档备案。
四、具体要求
(一)省科研办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高校或市(州)、县(区)科研办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专家劳务费按照吉林省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