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教师课时津贴报送与审核各环节工作流程

吉林艺术学院
教师课时津贴报送与审核各环节工作流程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教学单位教师课时津贴的报送与审核工作,学院决定对教师课时津贴的报送与审核各环节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分解,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1、关于教师课时津贴的核算
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按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师教学任务,按照课时津贴发放标准,为本单位任课教师核算课时津贴,并计算本单位课时津贴总额。
此项工作要求教务秘书严格按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师教学任务和实际上课情况核算课时津贴。
2、任课教师本人确认
任课教师核对自己的职称、教学任务量、工资卡号和课时津贴总额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在课时津贴报表“教师确认签字”栏签字确认。
“教师确认签字”栏原则上要求教师本人签字,如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确认的需要教学单位联系教师确认后,由教学院长代签。
请每位教师认真核对自己的各项信息,经过教师确认并审核完毕后,教务处不再受理补报教师课时津贴事宜(含教学院长代签教师)。
3、关于课时津贴的报送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教务秘书将课时津贴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将课时费报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4、关于课时津贴的审核
教学运行科审核各部门报送课时费报表中的教师职称、外聘教师资质、校内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情况、教师确认签字情况等内容,汇总各单位报送课时津贴总额,并请示学院相关领导批准后转交计划财务处。
5、关于课时津贴的发放
计财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拨款额度核算总量,并对教师课时津贴计税(注:我院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教师各项收入按月计税),最后将学期课时津贴存入教师工资卡。
6、关于课时津贴的公示和监督
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后要将上学期课时津贴的发放情况如实公示,公示要求张贴在本单位教务办公室,公示期半个月,公示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覆盖。教务处教学督导将监督各教学单位的公示情况,如有不公示或公示期不满的教学单位,教务处将给予缓发该单位教师课时津贴一学期的处理。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