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往届已离校学生补修课程选课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方便往届已离校学生能修满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顺利毕业,本学期允许免费补修课程,与重修、补考课程同期报名,跟班上课。逾期不补,望各教学单位做好通知与落实工作。 一、 选课学生:往届已离校学生 二、 选课科目包括:公共必修课(含文化课、英语课、体育课)、公共通识级网络选修课、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以上课程为漏选的非挂科课程(挂科课程须报名“补考”,不在此列)。 三、 选课数量:不限。 四、 选课方式: 1、 公共必修课、通识级网络选修课(缺面授选修课者,本学期可用网络选修课补): 由学生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进入选课网址http://122.139.61.149/tmweb,进入个人系统,选择“选课管理”—>“学生选课”;选课结束后在“选课结果”查看选课结果。 2、 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由分院教务秘书负责操作补选。 五、 选课时间: 1、 公共必修课、通识级选修课(网上选课): 2016年9月5日(周一)——7日(周三)全天24小时。 2、 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2016年9月5日(周一)——7日(周三)9:00——4:00。 六、 上课时间: 文化基础课于第一周(2016年8月29日)开始上课;公共选修课于第三周(2016年9月12日)开始上课;体育必修课于第五周(2016年9月26日)开始上课。各类文化课、专业课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学生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个人课表查询。 七、 考试时间: 1、 网络选修课考试的具体时间及考试批次须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预计在十月份开始进行; 2、 其它面授课程的考试,须按照任课教师及分院通知进行。 八、 选课须知: 1、学生必须按期参加选课及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逾期不补。 2、选课期间,学生可以对已选课程进行改选和退选;选课结束后,不得改选和退选;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能与专业课冲突,否则后果自付。 3、“漏选”是指从大一至今未修满要求科目者,不含挂科。 4、选课操作完成后,查询选课结果,确认选课信息,并在上课前查询个人课表,查看上课时间及地点。 教务处运行科 2016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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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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