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就举办大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背景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大赛为契机,完善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体系;以大赛为纽带,全面推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一体化发展。
二、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吉林艺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
协办单位:吉林艺术学院学工处、团委、招就办、各教学单位
专家委员会: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专家
四、参赛作品要求
大赛要求参赛作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促进互联网与教育、文化、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分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3-5人,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吉林艺术学院在校生(本专业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对于团队是否已经正式注册为企业法人不做要求。
六、参赛配额与奖项设置
(一)参赛配额: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参赛项目不低于8项;美术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参赛项目不低于4项;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流行学院、戏曲学院参赛项目不低于1项。
(二)奖项设置:校级总决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对获奖的学生及教师颁发证书与奖金。
七、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在校级初赛、校级决赛基础上,按照省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若干项目进入吉林省及全国相关赛事。
(一)宣传阶段: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4日
1、大赛通过学校网站、海报、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
2、大赛巡讲:
造型校区: 4月20日(周三) 14:00 地点:红旗街校区三楼阶梯教室
综合校区: 4月21日(周四) 14:00 地点:建设广场校区食堂4楼新2教
表演校区: 4月22日(周五) 14:00 地点:自由大路校区五楼多功能教室
(二)报名阶段(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13日)
1、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参赛团队自行从学校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学生下载)下载报名表格、模板等进行填写;
2、各教学单位填写参赛汇总表,将本单位报名资料电子版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到教务处。
参赛项目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l 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要求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l 项目PPT电子版,要求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l 参赛报名表电子版,要求为PDF文件;
l 项目视频(可选),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三)初赛阶段(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31日)
初赛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PPT、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初赛后遴选15个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四)决赛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
参赛团队进行现场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8289
吉林艺术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