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我院现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立项评审和省级教学改革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应参考本次申报提供的教改课题参考指南(见附件1)。校内各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审核,申报的题目原则上不能与本单位承担的前两期院级教改课题重复。
二、此次教学改革立项教师可自愿申报,届时校内将统一进行院级的遴选及省级的推荐工作。申报人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推荐省级教研课题,如有意向推荐省级教研课题的,根据省级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要求,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没有意向的申报教师不作此要求。
三、其他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课题;
2010年之前(含2010年)主持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但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工作;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限定在5人以内(含主持人),涉及到学校全局层面的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三个及以上课题(含未结题的课题)。
2.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如: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涉及验收项目的相关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申报,以备作为验收项目支撑材料。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改立项的申报和遴选工作,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特色选项和重点突破。相关事宜请各教学单位及其申报人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院级教学改革立项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6月20日,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慧丹、刘娜;联系电话:0431-85618338;邮箱: 806418997@qq.com。
申报教学改革立项的材料包括:各分院汇总表一式一份,超过1项的要排出顺序(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一份(见附件3),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