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优秀艺术园丁奖和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吉艺发【2010】40号)文件精神,学院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决定开展吉林艺术学院2013年优秀艺术园丁奖和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评选工作,以此调动全院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艺术园丁奖和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的界定
    优秀艺术园丁奖属于教学质量类奖项,主要奖励在省级以上各类展演活动指导学生获得奖项的优秀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在重要的实习、实验和实践中获得突出成就的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设计(演出)并受到媒体和用人单位好评的指导教师,申请人不受年龄、职称限制,保证连续两年无纪律处分和教学事故,连续两年学生评教不得低于90分。
    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属于教学研究论文类奖项,旨在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各个级别期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给予奖励。
    二、评审程序
    优秀艺术园丁奖需要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提供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通过评审进行等级推荐,填到申报表“单位推荐等级”一栏中,推荐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将参照教学单位的推荐等级进行最终的评审。
    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直接由学院根据申请人所发论文的等级进行评审。
    三、申报及奖励
1.此次评选指导学生获奖和发表教研论文的起讫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评艺术园丁奖,需上交学生获奖证书与指导教师奖证书原件和证书电子版(存档);评教研论文奖,需上交发表教研论文原件(刊物)和复印件,并上交论文电子稿(存档)。上报材料还包括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佐证材料一律用A4纸附在申报表后一同装订(左侧装订),所有电子稿材料上传至邮箱:287212537qq.com。
3.上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逾期不候。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希望得到各分院和广大教师的充分重视以及大力支持,学院将在年度教学建设成果表彰大会上对优秀艺术园丁奖和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奖的获得者颁发证书,并按相应标准给予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联系人:任慧丹、蒋明     联系电话:8561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