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教高字[2013]4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精品课程的基本条件
省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省内一流教学水平的课程。省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省精品课程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④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省精品课程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是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该课程原则上应为省优秀课程(若申报的课程不是省优秀课程须向省教育厅请示确认后,方可申报;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不作此要求)。
2.拥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团队。课程组成员近3年都担任过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教授职称的本校专任教师(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课程负责人应是本校自有教师),近3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4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轮);已经是省精品课程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其它精品课程。
3.坚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实践环节等方面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并具有特色,与省内高校同类课程相比,处于一流水平。申报高职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4.建立了此门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提供至少3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同时该网站已开展课程的辅导教学。
5.近三年,督导组、同行、学生对课程组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均为优秀。
6.近五年,课程组负责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同时主持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有一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同时主持或参研(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
二、省精品课程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已达到省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和要求尚未被评为省精品课程的,均可推荐参评本次省精品课程评审。
2.此次评审我省只评本科和高职两类课程,共计划评审省精品课程100门左右。
3.申报限额:
(1)本科课程:部属高校:吉林大学限报24门,东北师范大学限报6门。省属高校:省重点高校限报3门,其它本科院校限报2门;
(2)高职高专课程:国家级示范和骨干院校限报2门,本科院校和其它高职院校限报1门。本科院校申报高职高专课程占本科课程限额,申报高职高专课程数不得高于申报本科课程数。
4.各高校应在省优秀课程基础上,经课程组申请,所在学校评议,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限额内排序推荐参加省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
省精品课程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4月18日,纸质材料报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校部办公楼4A07办公室),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2509619@qq.com内,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0431-82728732、88905350。
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联系人:杨琼,联系电话:0431-85582385,18686650176。
此次精品课程评审的工作网站为吉林高教教学网(网址为),评审所涉及的文件和有关要求请学校有关人员及时上网查看和下载。
5.上报材料包括:(均包括电子文档)
(1)学校公文一式一份,限额多于1门的高校,应排出先后顺序;
(2)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六份(附件2);
(3)2013年度申报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4)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一式六份(附件4);
(5)吉林省高等学校现有精品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
6.省精品课程评审时间:2013年4月24、25日两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00至17:30。地点: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
评审现场汇报及网上演示要求:汇报及网上演示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网上演示时间为3分钟),汇报用PowerPoint讲稿,讲稿应按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汇报。
省评网上调试有关要求:请有关高校于2013年4月23日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进行调试;如网上不能达到观看要求,学校可自带机器;如评审过程中达不到观看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后果由学校及课程本人自负。
附件:
(注:附件不印发,请上网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