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关于开展吉林艺术学院“十二五”自编规划教材第二批次出版立项遴

 

各教学单位:
    2011年自编规划教材第一批次出版立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在各分院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严格评审,共遴选出5本作为我院“十二五”期间首批自编规划教材出版立项,其中3本教材已出版,其余2本将陆续出版。第一批次的申报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积极开展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学院决定,开展 “十二五”自编规划教材第二批次出版立项的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由拥有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省级研究中心专项经费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推荐(重点学科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特色专业有音乐学、艺术设计、表演、绘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级研究中心是工业设计研究中心),全院拟评出5本自编规划教材出版立项,立项教材的各项约定以合同的形式确立;教材编写完稿后,出版费用及相关事宜由学院教务处协调解决;批准出版的自编教材规划教材,版权归学院所有,由教务处负责出版事宜,教师不得再将书稿交予其他出版机构发行。
    2、对于资助金额从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或省级研究中心专项经费中支出,申请人应与所在分院领导自行商议决定;最终通过学院审批立项的教材,如经费从重点学科经费中支出,申请人需到研究生处填写《吉林艺术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审批表》;如经费从特色专业经费中支出,应到教务处填写《吉林艺术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经费审批表》。
    3、资助金额可先期支取1/2,书籍出版后再申领1/2;应该在确认立项起两年内完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返还资助金额,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书面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要求:(1)《吉林艺术学院自编教材出版立项审批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附件1);(2)至少交1/3教材写稿附在审批表后以备评审使用;(3)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发至邮artjsk2011@yahoo.cn电话:85618338 联系人:任慧丹
    5、每个申报周期,每人只能上报一本教材,获得教材立项的主编如未完成书稿不得再次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定于2013年3月中旬,评审工作在3月末进行。
    具体申报细则请仔细阅读《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十二五”自编规划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附件2),请涉及到的教学单位尽快组织教师申报,将所需材料于截止日期前交到教务处。希望广大教师积极申报自编规划教材出版立项,提高学院教材建设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