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我院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各教学单位设立1名专(兼)职“教研项目助理”岗位,主要对应教务处开展工作。
人员的基本要求:一般为本部门的在职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可熟练应用计算机完成各类日常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表述能力,较强的人员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主要工作职责:配合教学单位院长及教学副院长的工作,担负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及时收集本单位教师出版教材专著情况、教、科研立项课题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进行学术交流情况等;及时记载本单位承担国家和省级大型项目、演展、比赛获奖情况等。
相应待遇: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该岗位的工作强度及工作时间,自行制定该岗位津贴的标准,津贴经费从本单位的行政经费中支出;
2、兼职该岗位的专业教师在晋职晋级和各级各类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3、兼职该岗位专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可以按照60%进行折算。
各教学单位确定的人员情况表请于4月13日前上报教务处。
联系电话:8561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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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2012/0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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